2024年6月21日 星期五

【島嶼週記2024夏】竟然還有這一篇


圖文/ 彼得蘇

我不是個感性的人,所以我沒辦法寫什麼全勤感言。我還是寫寫我這週遇到的事情吧。

有個傷心的母親來問我,孩子與未有法定性自主權的對方發生了關係,該怎麼辦? 孩子可能因此丟了穩定的工作。

我回他說,先別擔心工作了,這是公訴罪,要坐牢的。

對話過程中,我們之間當然有很多假設,例如如何取得對方的原諒,對方如何向檢方否定這樣的行為而致不成立...。但依整個事件的進度看來,我想案件可能是成立的。

這個傷心的媽媽一直問我,「對方家長已經原諒了,也不會提告,沒用嗎?」一邊問一邊責罵身旁的孩子。

「抱歉,公訴罪就是非告訴乃論罪。如果需要律師做法律諮詢,我們這邊是可以安排的。檢察官很童長很重視悔意,這部分一定要充分表達。」

媽媽一邊苦惱一邊責罵身旁的孩子:「就跟你說不要...,你看現在好不容易的工作怎麼辦...」。

我一如往常的告訴他,放下吧,讓孩子去面對他犯下的錯誤。但我這次又說了以往不同的話:「人都有失誤的時候,不要責怪他了,經過這次教訓,我們能做的就是幫助他悔改,幫助他調整心態,幫助他再站起來,千萬不要讓這個孩子一蹶不振。」

我想,每個人都需要家人的扶持,為人父之後我更看見我們80年代的孩子往往都缺乏家庭的支持,取而代之的往往是嚴厲的教訓。

希望每個孩子都能夠在失誤時被接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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